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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研究与督导室工作职责

作者:时间:2019-04-07点击数:

1、负责各级各类教学研究课题、教学改革课题的申报、立项、资助等管理。

2、负责课程建设规划和精品课程的申报、管理和评估工作。

3、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,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4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调查与研究,负责学校重点专业、课程改革、示范专业等建设与管理。

5按照教学质量评估体系,对学校的课程改革、课堂教学以及试卷质量等教学过程进行不定期的监督、检查、评估与指导。

6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,通过听课、座谈等各种方式广泛参与教育教学活动,及时反馈教学信息,研究教学中的问题,指导教学工作。

7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,使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8、负责检查教师上课情况,组织听教师上课,并填写《听课评价表》,及时了解存在问题,提出解决办法。

9、定期向学校书面报告教学监督情况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。

10、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。

11、负责本科室人员及内部财物的安全管理。
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学校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15号  电话:0753-23615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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